首页 新闻资讯 机构概况 临沂民族 临沂宗教 政策法规 机关党建 信息公开 为民服务 民族宗教知识
>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正文
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07-14 11:37   审核人:

各科室: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57365-08-9

2017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 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 号)精神和《关于印发<2017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12号)精神,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健全体制机制,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数据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全力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公开透明,不断满足社会公众需求。

一、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

(一)扎实做好“放管服”改革事项公开。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办理流程、审批公告、服务规范、投诉举报渠道,并提供相关表格下载文本;编制公开市民宗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根据市法制办的要求对局规范性文件的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政法科)

(二)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落实市民宗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民宗〔2017〕37号)要求,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名录和执法人员名录,认真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将执法检查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传局门户网站。(政法科、民族科、宗教科)

(三)全面落实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按照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进一步细化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内容,通过局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办公室、政法科)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四)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和任务,积极拓展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公开民族宗教重要决策事项。进一步公开民族宗教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公开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办公室、政法科、民族科、宗教科)

(五)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凡出台重要政策文件和制定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必须通过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决策草案、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和旁听有关会议的制度,引导公众更广泛地参与决策。(办公室、政法科、民族科、宗教科)

(六)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同步制定宣传解读工作方案,不断提高解读质量和水平。依托局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通过文字、图表等形式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及时为用户答疑释惑。(办公室、政法科、民族科、宗教科)

(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在数据发布前后加强舆情监测,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采取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正确引导舆论,消除不良影响。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办公室、政法科、民族科、宗教科)

三、拓展公开方式渠道

(八)加强公开平台管理。加强公开平台管理,严格落实公开平台管理责任。坚持每天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加载、维护、更新信息。发挥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结合民族宗教重点任务,适时增设重点工作相关栏目,并做好维护更新工作,提高公开时效。扎实做好“临沂民族宗教”微信平台的运营维护工作,结合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和社会公众新需求,不断丰富栏目内容,提供更加优质服务。(政法科)

(九)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把“五公开”纳入办文程序,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从源头上解决公开属性的认定问题,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有序拓展公开范围。把“五公开”纳入办会程序,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围绕重大决策事项,明确公众参与范围和方式,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增加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办公室、政法科、民族科、宗教科)

(十)认真提供咨询服务。及时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交办的群众咨询问题。充分发挥局咨询电话服务作用,保证工作时间及时接听群众来电。在群众来电接听受理中,能当场解答的,直接进行答复。不能直接答复的,根据咨询内容联系相关科室,由相关科室做好详细答复工作。(办公室、政法科、民族科、宗教科)

四、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十一)认真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维护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的畅通,及时处理在线渠道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拒收、不予答复、误做信访件转办等情况。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建立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办公室、政法科、民族科、宗教科)

五、加强机制和队伍建设

(十二)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县级干部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办公室、政法科)

(十三)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事项主动公开清单,健全政务公开目录,及时补充、调整和更新相关内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加快推进依申请公开信息化进程,提高工作效率。(办公室、政法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