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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65-08-9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03-19 10:44   审核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57365-08-9信息公开审批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9-8726660,传真:0539-8726663,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天元商务大厦538房间,邮编:276001。

一、概述

2012年,市民族宗教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我局的政务信息工作,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精心指导帮助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全体信息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编发业务简报100余期,网上公开信息47篇条,荣获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受到了领导和群众们的一致好评。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宗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一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集体预审制度、政务公开内容报送备案制度、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六项政务公开制度,确实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按照制度办事。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2年,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做好了市民宗局门户网站的运行维护工作。同时,安排专人对全局的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对于公开和保密内容进行了合理界定。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主动公开业务信息47篇条,并在规定期限内将主动公开信息挂到门户网站上。

四、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成员包括保密员、局网站管理员),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密审查的日常工作,对拟公开的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进行公开发布前的最后把关。制定完善了《保密制度》、《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及网络管理制度》、《定密制度》、《公文处理制度》、《信息公开审批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全局保密工作各个环节,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审查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审查范围、原则、程序、要求、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使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负责。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检查,保密审查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各科室信息公开情况,并以适当的形式通报。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民族宗教工作涉密性强,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集中在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指导方面,业务动态信息涉密有否界定困难。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应公开信息发布,努力找准涉密界定点,拓展信息量。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年来,我局未接到任何申请要求查阅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未接到过和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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