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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65-08-9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2-25 10:49   审核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57365-08-9信息公开审批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民族宗教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9-8726660,传真:0539-8726663,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行政服务中心538房间,邮编:276001。

一、概述

2015年,市民族宗教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走在前列”的要求,把握重点,创新突破,凝心聚力,积极作为,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呈现出团结进步、和谐发展、健康有序、和顺和睦的良好局面,特别是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关心支持和指导帮助下不断得到加强,做到及时准确,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编发业务简报142期,被省民委(宗教局)表彰为“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市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同时,还安排两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集体预审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报送备案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六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依章办事。

三、主动公开信息以及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做好了市民宗局门户网站的运行维护工作。安排专人对全局的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对于公开和保密内容进行了合理界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主动公开业务信息153篇条,并在规定期限内将主动公开信息挂到门户网站上。

201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市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对拟公开的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进行公开发布前的把关。完善了《保密制度》、《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及网络管理制度》、《定密制度》、《公文处理制度》、《信息公开审批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全局保密工作各个环节,尤其是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审查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审查范围、原则、程序、要求、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的规定。8月份对局机关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保密专项检查,做好了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各项保密管理工作。同时,注重日常检查、督导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坚持平时不定期抽查、每季度至少一次集中检查,取得较好成效。

五、存在的薄弱环节及下步打算

2015年在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下一步,市民族宗教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措施力度,在信息公开工作上狠下功夫,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一)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科学、规范、高效运作,方便查阅。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的电子化水平,降低公众查询综合成本。

(三)科学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着力整合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建立相关链接,打造快速查找通道,服务群众。

附件:市民宗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57365-08-9

2016年2月19日

附件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5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5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1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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