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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统战部 市民宗局举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
2017-11-30 10:01   审核人: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统一换届后五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提升新一届宗教团体领导班子的政治大局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促进桥梁纽带作用发挥,提升依法管理水平,11月30日,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举办了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开班仪式上,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边峰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任建军同志主持。各全市性宗教团体常委、常务理事共计110余人参加了培训。

边峰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市五大宗教团体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带领信教群众为临沂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做出了贡献,创造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希望新一届宗教团体领导班子继承和发扬好传统、好作风,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遵纪守法、服务社会,积极带领信教群众与全市人民一道为建设“大美新”临沂服务。一要把握方向,服务大局,团结和引导信教群众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己任,坚持中国化方向,积极带领广大信教群众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发挥宗教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优良传统,自觉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临沂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要学习条例,依法办教,促进宗教活动依法依规开展。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将《条例》的内容传达到每个信教群众,使他们真正“学懂、弄通、会用”,用《条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在政策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天主教界要继续推进民主办教工作,基督教界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伊斯兰教界要教育引导广大穆斯林群众坚守中道、远离极端,佛教、道教界要“去商业化”。三要树立形象,提升水平,加强团体自身建设。要注重加强宗教团体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人才培养。在思想建设方面,要着重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在组织建设方面,要健全各级组织,形成工作网络,改善结构,优化人员,充实班子,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制度建设方面,要结合各宗教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民主管理体制;在作风建设方面,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密切联系信教群众,增强宗教团体对信教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真正发挥团结、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在人才培养上要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中青年教职人员队伍的培养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领导班子。

培训班上,市民宗局副调研员沙兆武、政法科科长孔艳艳就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解读。授课后,组织参训人员参观了沂蒙革命纪念馆,接受爱国主义教育。通过此次培训,全市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熟悉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内容,爱国意识、法律意识得到了提升,为今后依法开展宗教活动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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